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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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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以『書』會友,以友輔仁」之修為,定期研讀好書,養成讀書習慣,擴充知識領域,培養口才表達能力,達成「書香社會」理想。 |
二、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三、 |
主辦單位: |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本館)
財團法人臺南生活美學館社會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
四、 |
協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南生活美學館社會教育基金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
五、 |
實施地點: |
本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三十四號) |
六、 |
參加對象: |
凡年滿十八歲,贊同本會宗旨並對台語文學有興趣之人士。 |
七、 |
會員名額: |
每會以二十五名為限,如人數超過二十五名,依需要得設二會,惟名額不足二會時,以一會為限,會員由本館依實際需要甄選之。 |
八、 |
活動方式: |
(一) |
每月定期集會兩次,地點在本館六樓會議室,聚會時間及內容由會員開會決定後,送交一份至本館研究組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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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次聚會應選一名主席及紀錄,主席得事先將報告內容以書面印發各會員參考,紀錄應於會後將聚會討論內容整理完畢,連同主席所印發的書面資料交一份至本館研究組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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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聚會時間及內容若期中因會務需要而須更動,會長應於一個月前報本館核備,否則本館有權終止其繼續聚會,不得異議。 |
九、 |
會員權利: |
免費贈送本館研究組出版品。 |
十、 |
會員義務: |
(一) |
遵守本館及本會相關規定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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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三個月內一次無故缺席或請事、病假超過二次者,即取消其會員資格,不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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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每三個月每位會員應撰寫一篇心得報告交至本館,以利本館做為推展讀書會成果報告用。 |
十一、 |
經 費: |
(一) |
本會經費以會員所繳納之年費充之,並得商請有關單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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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員每年繳納會費參佰元整。 |
十二、 |
本實施要點呈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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