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附設「南台讀書會」實施要點 |
| 一、 |
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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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以『書』會友,以友輔仁」之修為,定期研讀好書,養成讀書習慣,擴充知識領域,培養口才表達能力,達成「書香社會」理想。 |
| 二、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 三、 |
主辦單位: |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本館)
財團法人臺南生活美學館社會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
| 四、 |
實施地點: |
本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三十四號) |
| 五、 |
參加對象: |
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參加本館舉辦讀書會研習活動獲有證書者。 |
| 六、 |
會員名額: |
每會以二十名為限,如人數超過二十名,依需要得設二會,惟名額不足二會時,以一會為限,會員由本館依實際需要甄選之。 |
| 七、 |
活動方式: |
(一) |
每月定期集會兩次,地點在本館六樓會議室,聚會時間及內容由會員開會決定後,送交一份至本館研究組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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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次聚會應選一名主席及紀錄,主席得事先將報告內容以書面印發各會員參考,紀錄應於會後將聚會討論內容整理完畢,連同主席所印發的書面資料交一份至本館研究組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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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集會時主席及紀錄由會員輪流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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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聚會時間及內容若期中因會務需要而須更動,會長應於一個月前報本館核備,否則本館有權終止其繼續聚會,不得異議。 |
| 八、 |
會員權利: |
免費贈送本館研究組出版品。 |
| 九、 |
會員義務: |
(一) |
遵守本館及本會相關規定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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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三個月內一次無故缺席或請事、病假超過二次者,即取消其會員資格,不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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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館辦理各項研習活動或演講每年至少需參與四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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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每月每位會員應撰寫一篇心得報告交至本館,以利本館做為推展讀書會成果報告用。 |
| 十、 |
經 費: |
(一) |
本會經費以會員所繳納之年費充之,並得商請有關單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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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員每年繳納會費參佰元整。 |
| 十一、 |
借書規則: |
(一) |
借閱本館圖書每位會員需繳納新台幣伍佰元做為保證金。俟圖書還清於會期結束後悉數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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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借閱圖書需以「會」為單位向本館研究組申請借閱,歸還時亦同,一次二冊為限,期限為一個月,期滿未還清,除沒收保證金外,並不得再要求借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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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所借圖書應予珍惜愛護,不得在上做註記。 |
| 十二、 |
本實施要點呈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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