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推動文化新南向,鼓勵青年藝文人才從事國際文化交流活動,鼓勵青年藝文人才從事國際文化交流事務,將臺灣經驗帶入國際文化網絡。
2.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展開徵件(郵戳為憑)。
3.詳情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OXDObg)查詢下載。
4.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余小姐,電話:02-8512-6734,電郵信箱:alice051@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