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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自主參與類第2次受理申請公告

  • 更新日期:2021-04-22

110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

自主參與類第2次受理申請公告

一、110年自主參與類第2次案件申請時間如下,有意申請之單位,請於期限內依辦理地點,向所屬之督導生活美學館提出申請,以利辦理後續審核事宜。

二、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星期六)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 (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料:請以公函檢具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及立(備)案證書影本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證明影本一式一份,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方式向各督導生活美學館提出申請,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項目,計畫書電子檔可用「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線上填寫或電子郵件方式遞送予相關承辦人員。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四、寄送地點及線上填報資料網址、路徑及承辦人員電子郵件帳號: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70062 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

1、督導範圍: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2、網址:https://reurl.cc/nndqeD

3、路徑: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獎補助受理>點選包含 項線上申請>點選台南生活美學館的要點名稱>點選線上申請,再點選欲申請的表單。

4、電子郵件帳號:yui@mail.tncsec.gov.tw

五、本補助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可至前述各生活美學館網頁或文化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獎補助資訊網>獎補助條款>受理單位>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Normal.jsp?__viewstate=QSM4Gn0nyHIAGmuLz8rnx2sWdcqR9xU/W5XCmIQ707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