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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111年推展生活美學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

  • 更新日期:2021-12-03

一、依據「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推展生活美學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目的: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為鼓勵藝術家進入社區,執行研究、創新等社會實踐相關計畫,包括培育兒童、青少年文化平權等展演創作,特訂定本計畫,俾利推展南部七縣市生活美學。

三、補助對象:補助南部七縣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及金門縣)合法立案登記之演藝團隊、社團、法人團體或個人。補助個人者,以配合本館辦理之活動為限。

四、補助項目類型及標準:

(一)一般性補助:

1推展生活美學暨社會實踐相關理念、研習、交流觀摩及展演活動。

2、凡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跨領域藝術創作者之調查研究、創作及展演。

3、社區生活美學及藝文推廣活動申請案件,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

(二)專案補助:

1、配合本館辦理之相關生活美學及藝文推展活動,鼓勵發展兒童、青少年

   文化平權及藝術轉動社區等相關研發與展演。

2、補助金額依其計畫內容核實審查核定。

(三)補助項目不含固定薪資、行政管理費、獎金、紀念品、餐敘(餐盒不在此限)、住宿、網站架設、建築物之新建、建築物內外部空間改善。

(四)惟相關補助金額需俟立法院預算審議結果而定,本館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

五、申請程序及時間:

(一)申請時間:11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實施期程:111年3月至12月1日。

()申請補助單位應於本館公告受理期間內,檢具申請書乙式五份,函送本館(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三十四號),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館提出申請。

▶▶對於藝術轉動社區」計畫藝術家進駐社區有興趣者,請至本館「申請專區」查詢。

▶▶更多徵件訊息:
推展生活美學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