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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收件至1/31止

  • 更新日期: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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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公告

宗旨:
一、本部為促進文化與教育資源整合,增加學生接觸及體驗藝文內涵機會,與教育部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為鼓勵藝文機構及藝文工作者提供增加學生對於藝文感知能力的文化體驗內容,並透過本部委託具藝術與教育專長單位擔任輔導角色,協助體驗內容輔導及修整。為辦理本計畫,特訂定本徵選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以區域性方式辦理,分別由本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受理。
三、本要點徵選補助之內容,為能提供更多學校使用,將由本部建立區域性媒合中心,由本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作為洽接體驗內容資源提供者與學校需求之實體平臺。另本部與教育部亦合作「藝拍即合」網站媒合平臺,提供文化體驗內容後續媒合機制。

獎補助對象說明:
本要點係以藝術工作者、演藝團體為補助重點及補助對象,申請單位可自行提出計畫申請,或由具下列資格之申請單位與藝術工作者、演藝團體合作提出申請計畫:
(一)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
(二)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
(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具有文化工作相關經歷著有成績,或具藝文專長及發展潛力且熟稔我國文化藝術環境之藝文工作者。

歡迎有意願加入之藝師藝團申請提案
徵件日期:109年1月2日~1月31日止(郵戳為憑)

要點及表單資料請由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tncsec.gov.tw/information?uid=1235&pid=106945